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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企业注册商标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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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企业注册商标的详细流程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6 08:13:27

现在申请北京商标注册越来越困难。如何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我们特别询问了几位工作多年的商标教师,他们给出了六点建议,今天与大家分享。建议一:申请商标前保密,防止商标注册申请合并商标注册前,必须注意商标文字、图形的保密措施,避免被他人抢注。例如,在注册商标前,应尽量避免通过网络、销售、商务谈判等方式公开使用商标。在委托他人设计商标时,还应采取保密措施,避免商标理念泄露。建议二:商标顺序和图形标志应当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法》第10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用作商标: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与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相同的,具体所在地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形状;

(二)外国的名称、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与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或者保证的官方标志或者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与红十字会、红新月会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六)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误解商品的质量或者产地;

(七)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对外公布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具有其他含义或者属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地名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第11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只有商品的一般名称、图形、型号;

(二)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的;

(三)其他特征不明显的。前款所列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建议在注册商标前,认真阅读《商标法》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有关规定,尽量使商标避免下列“禁忌”。

建议三:申请注册商标前,必须查询同类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前,有必要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以查看该商标是否与先前在注册类别中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

建议四:商标文字与图形分开在申请注册复合商标时,将文字注册和图形注册分开,以减少注册失败的风险。因为,如果文字和图形合并注册,只要在复审过程中发现部分不合格,商标局就会驳回整个商标。

建议五:注册商标的版权如果商标是申请人设计的,请记得及时注册版权。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设计的,应当与专业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商标图形标志的著作权属于委托方。保存商标图形标志的设计稿和委托合同,通过著作权登记、时间戳、电子邮件、邮局信函等方式确定创作内容和创作时间,以确定著作权、作者、权利人、商标注册人、工作内容等重要信息。

建议六: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申请注册商标,应当具备丰富的商标注册知识和经验。

普通人很难在短时间内学会如何申请注册商标。为了提高注册成功的概率,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避免因缺乏专业知识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商标更新是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事情。许多企业变得越来越强大。在市场上驰骋多年后,他们必然面临商标更新的问题。那么,商标续展中常见的问题是什么?有什么特殊情况?如果商标权人遇到这种情况,如何解决?让我们跟着小编去了解。众所周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续展注册的注册商标,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继续享有商标权的权利。

一、商标续展时间:北京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上一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未能更新商标的后果: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依法注销注册商标。《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不再续展的,商标局自撤销、宣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批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无效或取消。因此,在商标不再续展后的一年内,不可能有人申请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果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被他人注册或者无效一年后被他人提交,那么无效商标将很难再次成功申请。所以,仍然有很大的风险!

三、公司销售一空,如何续展商标?公司一旦死亡,将无法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果我们想通过续展来维持商标名称下商标的有效性,商标局有可能以“未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年检”为由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必须尽快转让和更新商标。但同时,被撤销的公司办理商标转让也不方便。不能像正常的商标转让过程一样,简单地提供商标转让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还必须提供以下文件:如果公司想在撤销商标时保留该商标,最有效的办法是根据上述文件转让该商标,同时提交商标续展申请。

四、商标权人死亡后如何保持商标的有效性?如果商标权人在商标权期满前突然死亡,不能再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续展?自然人死亡,需要转让商标的,应当先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确定继承人。如果继承人不止一人,他们可以一起继承。转让过程应与续签同时进行。除转让申请书、委托书等常规转让文件外,还需提供:商标局不会因为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或者死亡而主动撤销商标。但是,如果商标注册人不能履行注意义务,不能对自己的资产进行管理,则极不利于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增值。

五、公司名称、地址的变更和商标的更新怎么办?由于该商标有效期为10年,公司通常会更改其名称或地址。是否变更,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或者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事先变更商标。当然,商标变更和商标续展也可以同时进行。商标变更将另行收费。

六、在商标展期期间,我应如何保障权利?商标权期满未续展的,予以注销,不再受法律保护。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有6个月的延长期。那么,6个月内的延长期能否得到保护?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商标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延长的注册商标续展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的,在申请被批准前,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他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因此,在延长的期限内,法律医院倾向于保护。但建议债权人提前、及时办理续期手续,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我该怎么办?商标局一般会批准续展注册申请,但仍有3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驳回续展注册申请的案件扩大原注册商标核准的商品使用范围。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对驳回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申请一份商标复审续展申请书,连同原商标注册续展申请书和驳回通知书。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核准续展注册的,应当将续展注册移送商标局公告。从某种意义上说,商标续展制度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种“宽限”保护制度,特别是在我国商标申请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商标续展制度在保障企业商标专用权方面具有优势,避免商标再注册的麻烦,促进品牌长期价值的创造。当然,是否续签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如果原商标和商标没有过时,便于消费者识别,并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那么就不要忘记更新商标。但是,如果商标原有的表现形式已经过时,不符合当前的审美观,不利于消费者的认知和记忆,那么不更新另一个商标也是可行的。

此外,虽然出现了这些异常情况,但商标续展最常见的原因是忘记办理续展手续。因此,广大商标权人必须提高警惕,做好商标的维护工作。

申请专利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每项发明也都来之不易,专利技术作为脑力劳动的重要产物,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它的无形价值是无法估量的,那么申请专利能够给企业带来哪些好处?

1、拥有专利证书的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创新奖励与扶持。各级政府都会对拥有专利证书的企业给予科技创新奖励或专项财政补贴。同时还会有专项资金给予扶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2、企业可以用专利获得政府贴息贷款。各省市科技厅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都有政策规定,企业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贴息贷款。用专利权贷款申请程序简单、贷款额度大(可以从几十万到几千万),贷款速度快(各银行都不受贷款指标的限制优先放贷),贷款利息低(政府贴息总利息的50%),所以中小企业获得专利证书,只要花少量的研发费,就可以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又可以每年都省下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利息,是小投资大回报的策略与行动。

3、拥有专利证书的企业容易找到风投、容易上市。拥有创新发明专利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容易找到风险投资,容易在国内和国外上市,快速发展企业,快速积聚财富。

4、企业可以申请认定成为高新企业。高新企业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可以获得大额的政府奖励资金、资助资金,还可以获得大幅度的减税,一年可以省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的税。

5、有专利证书的企业有利于市场的拓展、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容易宣传推广、容易打开市场、有利于市场拓展,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有利于拓展,有利于发展。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充分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尽管专利能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有很多,但申请专利却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经过重重的步骤和繁琐的流程,才有一定几率成功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条文于2019年4月23日通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主要是针对恶意北京商标注册而非以使用为目的。笔者认为,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四条增加的内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应当予以驳回”,缺乏可计算性和可预见性。没有新的内容,根据《商标法》第一愈演愈烈。它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商业环境和正常的商标注册程序,给企业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同时也给我国的国际声誉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修订后的《商标法》规定“应当驳回非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2014年,中国商标申请数量呈爆炸式增长。笔者认为,商标申请呈爆炸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降低公费2017年3月30日,商标局下发《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费标准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费标准下调50%。作为一名合法经营者,他当然希望降低收费标准,但在此之前,恶意商标注册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而官费的降低也导致了恶意商标注册近乎疯狂。

二是申请商标资格放宽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在商标申请中不予考虑,可以分类申请。作为合法经营者,他不会申请与其经营范围无关的商品和服务,而恶意抢注根本不是为了使用目的,大量恶意商标是跨类别注册的。

三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失控,企业危在旦夕,因此申请注册了大量防御性商标。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违法行为使企业自危,必须采取注册防御商标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从而造成商标资源浪费的弊端,增加企业的成本最终会落到消费者身上。

四是随着消费结构升级和进出口贸易稳步复苏,企业也将大量申请商标,以满足市场准入机制的要求。商标注册申请应当遵循法律明确要求的诚实信用原则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恶意抢注、囤积数百个甚至数万个商标,使用异常,却迫使合法经营者在多个类别甚至所有类别申请注册。

商标申请的爆炸式增长,导致了商标异议、复审、撤销、无效和行政诉讼的兴起,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笔者认为,恶意抢占的治理必须从源头入手。笔者认为,申请阶段是商标的真正来源,治理污染河流最重要的是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连续排放,否则一切治理措施和投资都是徒劳的。同样,在商标注册的整个过程中,对申请商标资格的条件和范围也必须加以限制和限制。笔者认为,合法经营者不会申请与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无关的商标。

当然,对于通过恶意抢注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我们也可以根据《商标法》条、第四条、第七条等有关规定,结合恶意申请人主要资格证书的合法性审查,对恶意抢注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采取以下措施:商标局主动撤销或鼓励有关社会公众提出异议、无效等后续程序撤销恶意注册商标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也可以通过后续转让程序予以限制。只有在资本无法产生效益的情况下,恶意商标注册和申请才能逐步减少。我国商标申请量在有效注册商标方面居世界之后,要完善合理的商标保护机制,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国际声誉,保护合法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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