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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专利注册代理哪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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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专利注册代理哪家强?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6 08:13:01

昨天,有朋友在私信里问我:小编,我注册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我记得前段时间跟大家说过,如果商标被侵权了,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今天我再来详细的跟大家说一下。当事人就商标侵权纠纷,可以自愿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如果当事人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再就同一当事人提出的同一商标纠纷控告立案受理。但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受理: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于人民法院立案的;

(2)行为人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而没有受到任何相应处罚,或者人民法院仅就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赔偿纠纷进行审理的;

(3)北京商标注册人的多件注册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如果商标注册人就其中部分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已被受理的,则对其余不同的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立案查处。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就赔偿问题作出裁决,只能进行调解,而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完全可以在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就当事人民事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这是国家法律对审判权行使的内在要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不受其他机关对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情况的影响。

当事人列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如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意识也越来越高,同时商标数量也逐日增多,在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一不注意就会面临侵权、纠纷等问题,那么该如何使用它才能万无一失呢,下面小编一起了解下如何合法有效的使用你的商标。

一、合法商标一旦注册你就享有了对商标的专用权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是有相应的使用规范的,首先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其次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最后就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则要求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但还是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使用未注册商标,至于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危害已详细为大家分析:

1、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

3、侵犯他人权利;

4、不能成为无形资产。

二、有效

1、确保商标归属权。大家千万不要认为商标一经注册就万无一失啦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或企业信息变化未对商标信息及时进行变更都有可能让你丧失商标权。同时还要关注市场上是否有别人侵权使用我们的商标或注册与我们相似的商标等不利我们商标权的行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2、好好使用自己的商标。首先商标使用要突出就是要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的显著位置。目前多数企业不重视这一点,往往把商标设计得很小,象一个小钮扣似的并放在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既不突出又不醒目商标形同虚设。其次要长期坚持使用同一商标。因为商标信誉的建立,是一个较长的过程,长期的使用同一商标更能加强其商标在消费者心中的认知度常常更换商标并不是明智之举。

在选择好一个商标后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尤其是商标有一定影响之后更要坚持使用下去。企业家必须把企业、商品、商标联系在一起向消费者进行推介商标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属于企业策划的范畴。商标在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同时企业得到的是利润。商标是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北京商标注册和运营是一门学问企业应当给予重视。从商标起名商标设计,商标注册,商标运营,商标保护等多个步骤都必须高度重视和意识。

常见的商标变更程序包括“地址变更”和“名称变更”。办理商标变更手续有两种方式。一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申报,提供电子文件,通过商标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信息迅速提交商标局;二是自行填写、打印商标变更纸质文件,并将提交的纸质文件送商标局受理窗口。本文介绍了申请人准备商标变更手续的材料、时间和费用,以及注意事项。商标变更费:每类250元商标变更时间:3-6个月一、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地址变更是商标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往往被商标所有人所忽视。对于撤销、无效等商标事务,北京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局不再通过注册邮局代替原商标代理机构向原商标注册地址邮寄文件。公司未收到商标局的挂号信,可能失去回复的机会,丧失商标权。

(一)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管理办法或者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集体成员名单,适用本书格式。申请书应该打印出来。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

(二)申请人的姓名和加盖的印章(签名)应当与所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填写证明文件的编号。

(三)申请人的地址应当标明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名称。申请人应当在身份证件上填写地址。文件中的地址不包括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的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邮寄地址。

(四)在一份申请中填写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五)属于联合商标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是”表示“是否为联合商标”,选择“否”表示非联合商标。

(六)仅申请变更名称的,变更前无需填写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变更前无需填写名称;仅变更管理制度或集体成员名单的,在相应栏目中选择“是”,变更前不必填写姓名,变更前不必填写地址。

(七)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的印章(签名)上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这里签名。印章或签名应完整、清晰。

(八)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由代理机构在“代理印章/代理签名”处签名、盖章。没有委托商标代理的,不需要填写。

目前,我国商标法规范和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在北京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的定义和条件规定。实践中,一般认为“商标使用”至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商标使用应当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能够为消费者所感知。商标必须以某种形式为消费者所感知,才能够发挥其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

(2)商标使用行为应当发生在我国境内。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和独立性,在一国范围内的商标的申请、注册、使用行为彼此独立,互不牵连。这里所说的我国境内,不包括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因为他们实行独立的法律制度,按照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受到商标权的独立性保护。

(3)商标使用行为包括持有人使用行为和被许可人使用行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的规定,商标持有人的使用行为和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都可视为商标使用行为。因此,商标使用行为包括持有人的使用行为和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关系存在。

(4)商标使用应当是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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