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代理

西城区个人专利的可选方式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西城区个人专利的可选方式

西城区个人专利的可选方式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6 08:34:32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变更北京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

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未提交变更证明文件的,可以自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补交;期满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注册商标不变更商标注册人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如果商标申请人不提出商标变更,视为现在的商标使用人自动放弃商标专用权,或者说企业的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办理途径

1、找代理公司办理,优点省时,省力,缺点,需要缴纳代理费

2、自己去窗口办理,优点省钱,缺点,需要去几次,费力,费时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流程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

2、填写《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说到国际商标,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商标?商标是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常用商标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复合商标和声音商标,注册商标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每一个商标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消费者的选择是其背后的原因。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在中国受保护,不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受保护;为使北京商标注册成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法律机构提出申请;商标注册后,未经他人许可,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特别说明:

一、中国商标在外国不受自动保护。只有在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法律程序并成功注册后,它们才能受到保护。在此之前,商标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应用。

二、如果有人先在某一国家或地区注册商标,那么其他人,即使是商标的真正创造者,也不能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过去的惨痛经历告诉我们,很多中国品牌在海外遭到恶意抢夺:美国的青岛啤酒、日本的天津狗不理、德国的海信等商标注册后,国内企业维权成本巨大,甚至被迫高价回购商标,别无选择只好放弃市场。据不完全统计,国内驰名商标在海外注册的比例高达15%。近20年来,我国注册的出口商标产品超过2000件,每年给我国造成的无形资产损失高达10亿元。如何注册国际商标?三种国际商标注册方式!

单一国家登记根据各国法律,商标注册申请是向各国商标主管部门提出的,适用范围广。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但对企业来说,成本高,手续繁琐,注册周期长。向区域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其效力延伸至该区域的每个成员国。共同的区域商标当局是: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比荷卢兹办事处、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ARIPO)。

通过一个地区注册一个国际商标的好处是,一个申请可以覆盖该地区的多个国家,但它可以全部或完全覆盖该地区。如果商标申请被驳回,则不能在该地区的每个成员国注册。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之间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协定》的有关议定书进行的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利弊比较:马德里商标注册的优势:缔约一方的续展费不得高于其国内注册费。

所有变更,如注册人名称或地址的变更,注册人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变更(转让),以及指定缔约方全部或部分货物或服务的删除,只需在国际局办理一次手续,收取一次费用,即可登记生效。一整套适用于马德里所有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提交申请后,只需提交一份一种语文(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的申请,并支付给一个局(原局)。后期的延期、变更、转让等业务也统一一次性办理。马德里制度要求会员国主管当局自国际登记通知之日起,遵守12个月或18个月的期限。

马德里系统遵循“默许原则”,即在拒绝使用期间,如果指定方当局没有发出临时拒绝通知,商标将在指定方申请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中自动受到保护。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弊端:只有美国和日本向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其他国家在所有商标获得批准时发布批准保护通知。

缺乏后续程序如果被指定方拒绝或反对,申请人还应委托当地机构提交审查或反对答辩。我国的一些重要贸易伙伴,如加拿大、巴西和中东,尚未加入马德里体系。

转让商标要多长时间:610个月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商标转让流程: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C、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申请原则:

首先,商标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商标不是必须要申请的,但是为了自己企业将来的发展,商标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一些特殊行业商标是强制申请的。

第二,商标申请原则之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拥有商标专用权。有很多人误以为自己先使用这个商标那么就具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其实并非如如此。

第三,商标申请原则之注册原则。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一个好的商标是企业品牌创立的基础,在创业之初一定要好好为自己的产品取一个名字。

商标转让形式: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在实践中,大量的转让注册商标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北京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一、域内驰名的原则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一国注册的商标,只在该国的领域内受其本国法律保护,超出该国范围,则不受其国保护。某个商标可能在某国有很高的市场评价和公众认可,但由于商品销售未及于其他区域,在别国可能就没有多少知名度,也就无从谈起驰名商标的保护。

在我国,商标的驰名性认定虽然无须以在度,也就无从谈起驰名商标的保护。在我国,商标的驰名性认定虽然无须以在我国注册为前提,但应当坚持域内性原则,即国内驰名原则。某些商标虽然具有一定的国际知名度,但其指示的商品或服务未在我国内流通,我国的公众未实际使用过上述商品或接受过上述服务,即使该商标可能为我国公众通过传媒等所知道,也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因此,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始终围绕着国内驰名性,而不是所谓的国际驰名性。

二、案情需要的原则判断在与注册商标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的标志是否误导相关消费者,以及该标志是否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不以认定该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为前提。如果涉案侵权行为所涉及的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涉案注册商标则依照《商标法》中关于普通商标侵权的规定即可得到保护,不需要适用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对其是否驰名作出判断和认定也就没有了实质意义。

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该条款中的“案情需要”,是指涉案注册商标需要给予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也就是驰名商标被他人用于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等可能造成淡化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案例也肯定了上述观点。案情需要原则不仅可以正确把握诉讼争议焦点,提高案件审判效率,而且对于避免商标权利人借侵权为名,傍驰名为实的滥用诉权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启动认定驰名商标司法程序的必要前提。

三、主动审查的原则在驰名商标案件中,对于驰名事实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职权式审查。如果经过调查,主要证据上仍然存在疑问,驰名事实则不宜认定。主动审查原则要求商标权利人提升其证据意识,强化其举证责任,并辅之必要的法院调查,可以有效地避免被某些证明力有缺陷的证据所误导,从而加强认定驰名商标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2001年7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2002年10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人民法院获得了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力。自此,驰名商标的认定形成了行政认定(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与司法认定并行的模式。与行政认定驰名商标周期长、审核部门多的特点相比,司法认定比较简易快捷,所以很多企业往往选择司法渠道。


 

上一篇:密云区集体商标变更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下一篇:通州区公司商标变更类型有哪些?

版权所有: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