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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企业商标申请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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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企业商标申请的相关规范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2 08:05:16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不填写商标名称或者简写商标名称,例如,五个字的注册商标只写三个字。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而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因此,北京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由税控装置打印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其管理和使用更加严格和规范,因而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明显。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由于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很难作为直接证据被采用,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

5、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这些商标标识实物由于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而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具发票、订立合同也比较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防御商标是指商标持有人在不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商标,以防止他人在其他行业上使用知名度较高的商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商标。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这些并非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很容易被提出撤销,本文则主要研究防御商标的撤三应对问题。

(一)商标未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有哪些呢?《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正当理由:(一)不可抗力;(二)政府政策性限制;(三)破产清算;(四)其他不可归责于北京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由此可见,防御商标的防御目的并不属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之一。同时,正当理由的举证,需要保证证据的客观性,以此说明不可归责性。例如官方的政策性文件、公开的自然灾害相关报道、第三方出具的破产事由分析报告等。所以日常案例中,商标局判断正当理由不使用商标的标准比较严格,企业很难以该理由来保全防御商标。

(二)防御商标的日常使用管理

(1)广告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广告宣传是一种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那么防御商标就可以作为广告宣传使用,广告宣传的形式有①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灯箱、路牌、大型户外设施等传统广告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②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的宣传推广。与实际使用有区别的是广告宣传使用可以不实际生产带有该商标的产品,但是对商标进行广告宣传时,应当及时保留好包含完整商标、能够与具体商品联系的广告宣传资料,如网页链接、视频、杂志、照片、签订的协议、开具的发票等。这种广告使用成本低、造价低、手续简单,是使用防御商标最简单的办法。

(2)许可给他人使用防御商标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为保证其法律效果,应做好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留存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要求被许可方提供使用证据,并保留。例如笔者曾办理的案件:里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7816601号赤兔马商标许可给猴牌茶叶使用,进行撤三答辩时提供了被许可方的使用证据,商标局裁定予以维持。这种许可使用需要注意的是:许可给他人使用时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监督商品的质量,以免对自己的品牌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3)图形商标登记版权使用若防御商标为图形,可以进行版权登记,图形登记版权后,即使一直未投入使用,也不用担心撤三的问题,并且他人在后的相同商标申请会侵犯在先版权。

(三)应急补救措施如果防御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时,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没有使用证据,可以采用循环注册该商标,同时积极进行答辩,从而不给他人可趁之机。根据笔者代理经验,目前我国商标申请初审流程需要5~8个月,撤三审查流程一般需要12~13个月,但若没有进行答辩,流程会缩短至8~9个月,一般来说,旧商标被撤销前循环申请商标的话,就能获准初审,新商标也就能够继续起到防御的作用。

商标法对撤三的规定,是为了让商标资源更大程度上被利用,以免闲置商标浪费商标资源。申请注册的商标共数之不清件已经可以被提出撤三申请,不知道这里面是否有您的防御商标呢?您又是否做好了被提撤三申请的应对措施呢?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能让商标的权利人享有多种权利,一旦商标被冻结,这些权利也随之烟消云散。那么,商标冻结又是怎么回事呢?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冻结

商标冻结是一种比较不常见的现象。是指由与北京商标注册人有债权关系的民事主体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采取冻结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权的行为。商标权在冻结期间,商标享有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与他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无效合同,许可合同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存查。注册商标权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4、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为了能继续享有商标权,当事人需留意商标的实时情况,及时续展。如若发现有个人或单位侵犯自身的商标权,当事人可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自2002年以来,修订后的《商标法》允许自然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商标。此后,自然人的商标申请数量迅速增长,甚至出现了一些急于注册商标、转售以谋生的商标投机者。为打击恶意抢注行为,商标局下发了《自然人申请北京商标注册通知书》,对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进行了限制。只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依法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上述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抑制了个人注册商标的发展势头。

但是,为了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注册商标,一些企业家还设立了个体工商户,以满足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商标的条件。但我们不同意这种做法:首先,个体工商户离不开纳税申报、年检报告等琐事,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能源,而且增加了创业成本;其次,如果企业家授权公司使用商标,他还应按规定记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官方收费为300元/件;如果企业家将来将商标转让给一家公司做生意,官方的商标转让费高达2000元/件,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建议商标申请人在作出决定前予以考虑。

首先,只要注册商标是以公司或者个人名义申请的,只要通过审查最终取得商标注册证,其合法权益将受到法律保护,保护程度相同;其次,商标申请的过程和所需的时间、费用是一样的,都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发证等阶段,预计最终申请许可需要12-14个月;不管申请的名称是什么,商标保护期相同,均为10年。商标期满后,商标持有人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延期。

首先,商标权的归属不同。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所有权属于个人。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的,商标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例如,a公司的所有者以自己的名义拥有一个商标。从法律角度看,该商标与a公司无关,不属于a公司的无形资产。当a公司需要使用该商标时,a公司的所有人应与a公司签订《商标使用授权书》,或将该商标转让给a公司。

其次,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除明确商标标识和授权委托书外,以本人名义申请的,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公司名义申请的,还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的所有权是不同的。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商标权人有控制权;以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有控制权。在公司股东人数众多、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值得思考。第三,持有商标的成本可能不同。

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的,公司应当相应变更商标信息(商标信息变更手续费为500元/件),否则可能影响商标的续展。更为严重的是,竞争对手或公司工商部门有权对未及时变更信息的商标申请注销,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可以降低商标信息变更的成本,因为个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几乎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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