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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北京商标注册的保护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31 08:24:28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商标保护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程序法或实体法)。下面来聊聊北京商标注册的保护。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标注册是商标申请人为了获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按照法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注册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该机关依法审核准予的各项法律行为的总称。在我国,商标不论注册与否都可以使用,但企业只有对其商标申请注册并被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以下行为都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企业注册商标一定要及时,以防止他人对同一商标或近似的商标抢先注册。

商标于企业而言,是打造品牌的关键,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由于知识产权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意识也越来越高。然而商标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想要注册自己想要的商标,恐怕有点难度。关于商标转让,你需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外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转让人是个人的,需提交公证文书;   

3、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6、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商标转让须知   

(二)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注意: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转让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注册转让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1)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的介绍信;   

(2)受让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4)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   

(5)受让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由于商标资源有限,而商标注册案件在不断地增多,所以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也会日益降低,优质的商标几乎都被抢注,因此很多企业开始采取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

商标,不单单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更是企业创立信誉和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近年来,商标抢注的事例频频出现,“海信”、“五粮液”在境外遭抢注的风波未平,苹果与唯冠关于“iPad”之争又使商标抢注成热议话题,而“草根”、“微信”正被申请注册为商标更是掀起了商标抢注的网络风云。企业该如何防止自己的商标被抢注呢?  

防止商标被抢注,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商标申请注册要早。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确定了申请在先原则,因此,企业要尽早提出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商标注册不以商标已使用为条件,按照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原则,企业在将某一标志投入商业使用前,就可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将该标志注册为商标的申请,而不是待该标志投入使用或成为知名品牌时才能提出申请。二是商标申请注册要全。由于商标具有地域性,在一国已注册的商标不意味着在另一国也享有商标专用权,为防止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及计划销售的国家或地区尽早全面注册。 

商标是创造性的精神财富,其美誉度能直接吸收和决议消费者的挑选行动,是公司的中心竞赛力。因此常常被竞赛对手不法使用,或被不法危害。所以,维护并继续增强商标美誉的显著性,也就变成商标权利主体不可或缺的智力竞赛范畴。即所谓的商标维权。客观而论,商标权利人对影响其商标美誉显著性的产品质量问题,是适当注重的,并且具有管控方面的主导权。他们一般会以担任的态度,仔细实施质量担保责任。或实施质量“三包”,或批量召回缺点产品,以使消费者满足,令社会信赖、定心。

但在反不正当竞赛方面的维权范畴,商标权利主体面对商标、商业外观和商号被假冒、被模仿(如“傍名牌”、“搭顺风车”)、被淡化等各种使用或危害其商标美誉显著性的不法行动,则需求依托并结合有关的社会优质资本(如常识产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部门、法令理论、实务工作者),创造性地全部运用各种有关策略和法令手段。例如,为了避免和阻挠竞赛对手的“傍名牌”不法行动,商标权利人能够在商标注册的实体内容和程序方面,打开智力竞赛的创造性活动。

其间,能够换位考虑,设计创作出若干近似商标,在产品的各种类进行防护商标注册;另外,应密切重视商标布告登载的商标初审内容,一经发现“傍名牌”的商标,有必要依法提起商标贰言、商标争议,乃至依法恳求司法救济。在市场竞赛中,应当建立起打假维权的体系网络,其间包括告发体系、打假体系,及时、有效地依法进行行政维权、司法维权。再如,商标淡化是一种杂乱的社会现象,怎么避免和应对驰名商标被淡化,同样也检测商标权利人的创造力。诞生于1898年的百事可乐(Pepsi-Cola)商标,在1938年经美国联邦法院裁定,“Cola”已被淡化而变成一个产品通用称号。之后,百事可乐公司爽性扔掉商标称号被淡化的“Cola”有些,使其“Pepsi”商标更具显著性,更有竞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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