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有哪些种类
作者:北京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6 08:45:32
我们在注册商标时不知道怎么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请范围,不清楚商标有多少种类,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北京商标注册有哪些种类?如何正确申请北京商标注册? 北京商标注册申请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商品商标;
2、服务商标;
3、集体商标;
4、证明商标。
商标种类的详细内容如下: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最常用的商标,指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挑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标记,又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商品商标是申请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优先权保护的唯一标记;
2、服务商标。用以标志和区别无形商品即服务、劳务的商标;
3、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其他组织的名义主粗,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其为组织成员的标志。以地理标志做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可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组织,该组织应依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该注册组织的,也可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组织无权禁止;
4、证明商标。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如果某商品的商标中含有地理标志,但是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则该商标不得使用,更不得注册。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很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同时也有很多公司在一拨又一拨浪潮中被淘汰。当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失败、破产,很多老板只能选择放弃。有很多老板认为公司开不下去就扔在一边不用管了,反正时间长了就自动注销了,但是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并不是置之不理公司就会自动注销的,营业执照也不会自动注销。相反,营业执照只会因为公司长期不注销而被“吊销”。
而对企业来说,主动注销营业执照和被动吊销营业执照本质上完全不相同。营业执照吊销不仅仅会使公司被列入黑名单,还会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带来不小的影响,法定代表人的信誉将会受到影响,例如在三年内不能在其他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办理数额较大的信用卡,不能移民,不能办理贷款等。
同时,注销也并非仅仅注销了营业执照就结束了,在公司营业执照被注销的15天内,必须进行税务注销,正常情况下只要税务是正常的,那么工商注销会自动带出税务注销,但是如果遇到系统维护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就可能导致无法带出税务注销。
所以在工商注销后一定要主动关注税务注销是否自动带出,如果没有就要去税务系统手动注销掉,否则很容易被处以罚。公司如果长期不经营而且也不注销的话,遗患无穷,所以,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不要抱着营业执照会自动注销的天真想法,应该及时注销公司或者转让,不要想着走捷径,否则,会因此承担一定的后果。
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有哪些?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汇总,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问题内容:书面情况下商标局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注册商标?问题回答: :使用注册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组织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问题内容: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怎么办?问题回答: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问题内容:违反商标有关规定注册的商标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问题内容: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问题内容:以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的行为有哪些?问题回答:
一、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三、未经授权,代理人、代表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四、侵犯他人合法的在线权利进行注册的;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行为。
问题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如何处理商标争议申请?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一句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撤销商标的,被争议人限期交回《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告。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评审程序是什么?问题回答:
一、申请人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的条件有哪些?问题回答: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限于被争议人商标标准注册日期;二、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类似商品;三、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近似的。
问题内容:什么是注册商标争议?问题回答:商标争议实质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预期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问题内容:哪些情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应予以撤销、变更?问题回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一、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二、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三、质押合同无效的;四、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问题内容: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登记的时间和审查期限有什么要求?问题回答: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予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对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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